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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审委发〔2023〕3号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各驻淮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防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审计力度,通过常态化、全方位“经济体检”,促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国有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领导人员依法守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科学覆盖。统筹谋划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要求,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行3年审计全覆盖。建立“1 n”审计实施体系,以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方式,以财务收支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为补充,区分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规模、管理状况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科学确定审计对象、审计方式和审计频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监督,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审计3年全覆盖。
(二)突出审计重点。坚持依法审计、推动发展、客观求实的原则,重点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内部治理和经济风险防控、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弄虚作假、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关注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及发展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落实容错免责机制,鼓励探索创新,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统筹审计资源。建立审计力量聚合使用机制,统筹运用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实现各层次、各类别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优势互补,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规范管理、完善控制、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合力。建立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才库,常态化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参与企业审计项目,在充实审计资源力量的同时,通过“以审代训”方式提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健全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制度规定,在确保符合保密等规定和独立性、公正性等保障审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组织具有专业特长的社会审计人员参与有关企业审计项目。
(四)创新审计方法。建立健全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在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中贯彻“数据先行”理念,充分发挥数据审计团队作用,加大数据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审前强化数据分析、精准锁定疑点,审中一体推进现场分散核查、后台数据分析,着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审计监督效能。探索建立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共享市属国有企业数据信息的制度,打通市属国有企业大数据审计工作堵点,为畅通审计创新链提供要素支撑。
(五)强化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会同纪检监察、组织、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常态化跟踪检查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动态,采取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回头看”等方式,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意见建议等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形成任务清单,对账销号管理,并严肃整改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有效,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六)深化成果运用。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成果汇总、提炼和运用,全面放大审计成果效应。通过移送处理、通报审计结果等方式,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综合有效运用。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注重从政策、体制、机制、管理4个维度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以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报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推动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治企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大事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健全市属国有企业3年审计全覆盖推进机制,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牵头业务科室会同法规、审理和承担审计任务的科室、单位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全方位、无死角、常态化。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紧扣市属国有企业特点,加强审计项目立项研究,精准安排市属国有企业审计项目,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审计管理。加强审计调查研究,围绕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流、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科学确定审计重点事项、重点内容、重点任务。创新和优化审计组织方式,打破科室、单位界限,根据项目需要统一调配审计人员,协同组织实施,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强化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严格执行审计质量控制程序,做到证据充分、链条闭合、定性准确。牵头业务科室会同法规、审理等综合科室,加强审计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切实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
(三)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财政(国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每年第四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确定下一年度审计的企业名录,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加快建立与相关部门、单位定期通报、交流机制,探索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协同查办、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力度,打好组合拳、配合战,确保工作形成闭环、监督形成合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2023年2月17日